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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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召開民國97年度股東常會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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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2008/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2008/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地下一樓(集思會議中心亞歷山大國際會議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民國96年度營業報告書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對本公司民國96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之審查報告。 3. 資產減損情形報告。 4. 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報告。 5. 道德行為準則修訂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民國9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 民國96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 擬辦理資本公積分配現金股利案。 2. 配合本公司更名,擬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規章名稱。 3. 擬廢止「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2008/04/1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2008/06/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之說明如下: 1. 提案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者。 2. 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3. 提案方式:書面填具股東戶號及姓名,並蓋妥原留印鑑,以掛號郵件寄(送)達受理處所。 4. 受理期間:自民國97年3月27日起至民國97年4月7日止﹝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提案』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達﹞。 5.受理處所: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4號9樓。 (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持有本公司(元大金控)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10%者,應先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申請核准,或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報經金管會核准。(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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