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客戶資料保密措施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后列子公司為提供您更完整,更符合您需求的金融商品及服務,我們將於法令規定範圍內,依循本保密措施,對於您的個人資料為適當的運用及提供嚴格的保護,以維護您的隱私權。本保密措施除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二條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辦理外,我們亦將同時遵循相關法令(包括銀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善盡客戶資料保密之職責。
一、客戶資料蒐集方式:
當您與我們任一子公司往來,或透過我們的服務人員、電話、網站或其他服務管道,或參與我們舉辦的各種活動,可能會留下您個人基本資料、帳務資料、信用資料、投資資料或保險資料,我們將會進行蒐集、整理並嚴格保護您個人資料安全。
二、客戶資料儲存及保管方式:
您的個人資料會被嚴密保存於各相關公司或我們所委託具有高度安全性、穩定性之資訊保管公司的資料儲存系統中;要取得您的任何資料,都必須在我們訂定之資料授權管理辦法下,始可進行資料之取得與使用。
三、資料安全及保護方式:
為確保客戶資料不會被他人直接或間接取得,我們採用嚴格的內部IP 控管模式,母公司與各子公司間採用區域虛擬網路系統,以分層管理您的資料,另一方面,我們亦採用先進之防火牆系統防止未經授權者入侵。
四、資料分類:
客戶資料將被分類為基本資料、帳務資料、信用資料、投資資料及保險資料, 其分類標準如下:
基本資料: 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地址及e-mail 等資料。 帳務資料: 包括帳戶號碼或類似功能號碼、信用卡帳號、存款帳號、交易帳戶號碼、存借款餘額、其他往來交易資料及財務情況等資料。 信用資料: 包括退票紀錄、註銷紀錄、註記紀錄、拒絕往來紀錄及業務經營狀況等資料。 投資資料: 包括投資或出售投資之標的、金額及時間等資料。 保險資料: 包括投保保險種類、期別、保額、繳費方式、理賠狀況及拒保紀錄等相關資料。
五、客戶資料利用目的:
為了讓您得到更完整多元及專業的金融服務,我們將積極開發新種金融商品及服務,整合運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共同行銷,以滿足您所有的金融需求 。
六、客戶資料利用範圍及揭露對象:
我們將在法令許可範圍內依循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自律規範等相關法令,揭露您的相關資料予各子公司或由子公司間進行交互運用與揭露。我們亦可能在法令及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許可範圍內,揭露您的資料予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票據交換所、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金融資訊服務中心、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或受讓、參貸(或擬受讓、參貸)我們債權債務之人、或其他往來金融機構及國內外金融事務處理機構等其他法令許可的機構。如有必要我們亦可能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予受我們委任處理營業相關事務的第三人為特定目的的利用。除前述情形或經您的書面同意外,我們不會再向任何第三人揭露您的資料。
七、客戶資料變更修改方式:
為保持您個人資料的完整性及正確性,如果您的個人資料有變更,您可透過書面、電話、傳真或網路及其他我們同意的管道方式申請變更您的資料。
八、客戶選擇資料停止使用方式:
如果您不願再讓我們於辦理共同行銷時交互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可直接向往來營業據點將您的決定以書面告知我們,我們將停止交互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九、本保密措施自九十一年十一月一日 開始生效:
為確保客戶隱私,我們將隨時因應社會環境及法令的變遷與科技的發展,修改本保密措施,並儘速將重要事項,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揭露或公告予客戶週知。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以透過以下電話與我們聯絡。
公告訊息:停止共同行銷使用個人資料之生效日
如果您不願再讓我們於辦理共同行銷時交互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可直接向往來營業據點將您的決定以書面告知我們,我們將停止交互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停止使用個人資料之生效日為接獲客戶通知後第3個營業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