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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2024
元大金控公告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24/03/14
  2. 股東會召開日期:2024/06/07
  3. 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行善路168巷15號(多功能集會廳)
  4. 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 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報請公鑒。
    (2)審計委員會報告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盈餘分配表之審查報告及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報請公鑒。
    (3)本公司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報請公鑒。
    (4)謹檢陳本公司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事,報請公鑒。
    (5)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之相關法令宣導報告,報請公鑒。
  6. 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敬請承認。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承認。
  7. 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敬請公決。
    (2)為「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事,敬請公決。
  8. 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 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 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 停止過戶起始日期:2024/04/09
  12.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2024/06/07
  13. 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自113年3月29日起至113年4月8日上午9時止受理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3年4月8日上午9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受理處所: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1段66號。
    (2)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5月8日至113
    年6月4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服務」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