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7/2025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韓國)補充說明114年11月6日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無擔保混合債之發行條件
- 董事會決議日期: NA
- 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元大證券(韓國)無擔保混合債
- 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 否
- 發行總額: 韓圜170,000,000,000(5年贖回:韓圜110,000,000,000/
7年贖回:韓圜60,000,000,000) - 每張面額: 韓圜10,000元
- 發行價格: 依面額發行
- 發行期間: 30年或以上(附帶5年及7年贖回選擇權)
- 發行利率: 5年贖回5.0%/7年贖回5.7%
- 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 不適用
- 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強化資本和償還短期債務
- 承銷方式: 私募
- 公司債受託人: 不適用
- 承銷或代銷機構: 無
- 發行保證人: 不適用
- 代理還本付息機構: 友利銀行
- 簽證機構: 不適用
- 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不適用
- 賣回條件: 不適用
- 買回條件: (1)發行公司得依其自行決定,於首次可贖回日(發行日屆滿第5年及
第7年)或其後任一付息日(每3個月),全部贖回本期公司債之本金總額
(2)若該債券未於首次贖回日贖回,則其利率調整如下:
a.5年贖回:韓國5年期國庫債利率(首次贖回日或每5年前兩個營業日)+1.862%+
2%(階梯利率)
b.7年贖回:韓國10年期國庫債利率(首次贖回日或每7年前兩個營業日)+2.370%+
2%(階梯利率) -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不適用
-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不適用
- 其他應敘明事項: 發行公司得依其自行裁量,選擇遞延支付本債券應付之利息
元大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