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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金控補充公告召開2020年股東常會事宜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20/03/23
  2. 股東會召開日期:2020/06/09
  3. 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4號5樓(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集會堂)
  4. 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報請 公鑒。
    (2)審計委員會對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之審查報告,報請 公鑒。
    (3)本公司民國108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報請 公鑒。
    (4)為「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修正事,報請 公鑒。
    (5)為「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事,報請 公鑒。
  5. 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敬請 承認。
    (2)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 承認。
  6. 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敬請 公決。(新增議案)
    (2)為「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事,敬請 公決。
    (3)為「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事,敬請 公決。
  7. 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 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 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 停止過戶起始日期:2020/04/11
  11.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2020/06/09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自2020年3月28日起至2020年4月7日上午9時前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2020年4月7日上午9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受理處所: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1段66號10樓。
    (2)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6月6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