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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資料保密措施 客户资料保密措施 Customer Privacy Protection
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客户数据保密措施

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暨后列子公司,为善尽对您的个人数据保密职责,特依据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间共同行销管理办法及主管机关相关法令规范,订定本保密措施,以维护您的隐私权。

一、客户数据搜集方式

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您的个人数据,系因您已为各子公司之既有客户,或您参与各子公司行销活动时所提供之数据,或从其他合法且公开管道而取得之数据。

二、客户数据保存及保管方式

您的个人数据会被严密保存于本公司或子公司或我们所委托具有高度安全性、稳定性之信息保管公司的数据保存系统中;要取得您的任何数据,都必须在我们订定之数据授权管理办法下,始可进行数据之取得与使用。

三、数据安全及保护方式

为确保您的个人数据不会被他人直接或间接取得,我们采用严格的内部IP 控管模式,本公司与各子公司间采用区域虚拟网络系统,以分层管理您的个人数据,另一方面,我们亦采用先进之防火墙系统防止未经授权者入侵。

四、数据分类
您的个人数据分类为基本数据、往来交易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
( 一 ) 基本数据: 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证统一编号、电话、电子邮件及地址等数据。
( 二 ) 往来交易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
  1. 帐务数据:包括帐户号码或类似功能号码、信用卡帐号、存款帐号、交易帐户号码、存借款及其他往来交易数据及财务情况等数据。
  2. 信用数据:包括退票纪录、注销纪录、拒绝往来纪录及业务经营状况等数据。
  3. 投资数据:包括投资或出售投资之标的、金额及时间等数据。
  4. 保险数据:包括投保保险种类、年期、保额及缴费方式等相关数据。
五、客户数据利用目的

为了让您得到更完整多元及专业的金融服务,我们将积极开发新种金融商品及服务,集成运用您的个人数据进行行销,以满足您所有的金融需求。

六、客户数据利用范围及揭露对象

本公司之子公司为客户数据之处理、保存、集成或交互运用数据进行行销时,将在法令许可范围内,依循金融控股公司法、个人数据保护法、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间共同行销管理办法及主管机关相关法令规范,揭露您的个人数据予本公司之其他子公司。收受并运用数据之其他子公司,不得再向其他第三人揭露该等数据。

本公司之子公司亦可能在法令及主管机关相关规定许可范围内,揭露您的个人数据予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征信中心、票据交换所、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或其他法令许可之第三人。

如有必要本公司之子公司亦可能将您的个人数据揭露予订有契约之第三人为特定目的之利用。除前述情形或经您的书面同意外,我们不会再向任何第三人揭露您的个人数据。

七、客户数据变更修改方式

为保持您个人数据的完整性及正确性,如果您的个人数据有变更,您可透过书面、电话、传真或网络及其他我们同意的管道方式申请变更您的个人数据。

八、客户选择数据停止使用方式

如果您不愿再让我们于办理行销时揭露、转介或交互运用您的个人数据,您可直接通知往来之子公司,我们将于接获通知并确认您的身分后立即受理,并于系统及作业合理期间内停止使用您的个人数据。

为确保客户隐私,我们将随时因应社会环境及法令的变迁,修正本保密措施,并将透过网站公告及主管机关指定之方式揭露或公告予客户周知。

九、本公司交互运用客户数据之子公司名称:
  • 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大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元大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元大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元大国际保险经纪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