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2025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证券公告董事会代行股东会职权决议解除第十二届董事及独立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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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会决议日:2025/06/02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1)王义明先生/元大证券董事 (2)郭明正先生/元大证券董事 (3)黄维诚先生/元大证券董事 (4)袁惠儿女士/元大证券独立董事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1)王义明董事担任元大证券(泰国)有限公司董事 (2)郭明正董事担任元大证券株式会社、元大证券(泰国)有限公司之董事 (3)黄维诚董事担任元大证券(泰国)有限公司董事 (4)袁惠儿独立董事担任元大期货独立董事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担任元大证券董事及独立董事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除王义明董事、郭明正董事、
黄维诚董事及袁惠儿独立董事予以回避外,其余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依据公司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规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