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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2024
元大金控公告补充说明本公司于112年06月28日公告董事会决议发行之无担保普通公司债发行条件
  1. 董事会决议日期:N/A
  2. 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度第一次无担保普通公司债
  3. 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是
  4. 发行总额:发行总额为新台币陆拾参亿元整,分为甲券、乙券两种,甲券为新台币
    参拾壹亿元整,乙券为新台币参拾贰亿元整。
  5. 每张面额:新台币壹佰万元整。
  6. 发行价格:依票面金额十足发行。
  7. 发行期间:甲券为五年期,乙券为十年期。
  8. 发行利率:甲券为固定年利率2.00%;乙券为固定年利率2.10%。
  9. 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不适用。
  10. 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偿还因营运之需而发行之商业本票。
  11. 承销方式:委托证券承销商对外公开承销。
  12. 公司债受托人: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承销或代销机构: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办承销商。
  14. 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15. 代理还本付息机构: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6. 签证机构:不适用。
  17. 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不适用。
  18. 卖回条件:不适用。
  19. 买回条件:不适用。
  20.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不适用。
  21.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不适用。
  22. 其他应叙明事项: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