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5/2024
元大金控公告补充说明本公司于112年06月28日公告董事会决议发行之无担保普通公司债发行条件
- 董事会决议日期:N/A
- 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度第一次无担保普通公司债 - 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是
- 发行总额:发行总额为新台币陆拾参亿元整,分为甲券、乙券两种,甲券为新台币
参拾壹亿元整,乙券为新台币参拾贰亿元整。 - 每张面额:新台币壹佰万元整。
- 发行价格:依票面金额十足发行。
- 发行期间:甲券为五年期,乙券为十年期。
- 发行利率:甲券为固定年利率2.00%;乙券为固定年利率2.10%。
- 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不适用。
- 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偿还因营运之需而发行之商业本票。
- 承销方式:委托证券承销商对外公开承销。
- 公司债受托人: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或代销机构: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办承销商。
- 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 代理还本付息机构: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签证机构:不适用。
- 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不适用。
- 卖回条件:不适用。
- 买回条件:不适用。
-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不适用。
-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不适用。
- 其他应叙明事项: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