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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2021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银行公告向元大证券取得使用权资产
  1. 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宝庆路69号1楼、2楼及5楼部分
  2. 事实发生日:2021/6/24~2021/6/24
  3. 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单位数量:287.67坪(含公设)
    每单位价格:1楼3,570元/坪、2楼1,790元/坪
    5楼部分1,400元/坪(均含营业税)交易总金额:628,168元/月(含营业税)
    使用权资产金额合计:19,155,606元(含营业税)
  4.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之关系:关系人
  5.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营业据点及办公室使用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不适用
    前次移转日期:不适用
    前次移转金额:不适用
  6.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不适用
  7. 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不适用
  8. 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租赁期间:2021/07/01~2024/06/30 (1~2楼)及2021/07/01~2022/06/30 (5楼部分)
    付款条件:每月支付新台币628,168元
    其他重要约定:无
    契约限制条款:无
  9.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经参考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出具之不动产估价报告书后由总经理核定
  10. 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专业估价者公司名称:信义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
    估价金额:1楼3,570元/坪、2楼1,790元/坪
    5楼部分1,400元/坪(含营业税)
  11. 专业估价师姓名:
    专业估价师姓名:迟维新
  12. 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91)北市估字第000001号
  13. 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4. 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5. 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不适用
  16. 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不适用
  17.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18. 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19. 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不适用
  20. 经纪人及经纪费用:不适用
  21.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营业据点及办公室使用
  22. 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不适用
  23. 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4. 董事会通过日期:不适用
    本公司为金控子公司,关系人交易于金控法第45条已有规范,爰核决进程得适用金控法第45条及本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条利害关系人进行授信以外交易之概括授权作业办法」之规定办理。
  25. 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不适用
    本公司为金控子公司,关系人交易于金控法第45条已有规范,爰核决进程得适用金控法第45条及本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条利害关系人进行授信以外交易之概括授权作业办法」之规定办理。
  26. 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是
  27. 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8. 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9. 其他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