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2025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投信公告股东会决议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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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会决议日:2025/06/03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1)刘宗圣/元大投信董事 (2)李大经/元大投信董事 (3)赖坤鸿/元大投信董事 (4)张炜宁/元大投信董事 (5)韦怡如/元大投信董事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1)刘宗圣董事担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董事 (2)李大经董事担任元大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3)李大经董事担任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 (4)赖坤鸿董事担任逸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 (5)赖坤鸿董事担任联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 (6)张炜宁董事担任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经理人 (7)张炜宁董事担任元大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经理人 (8)张炜宁董事担任元大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之监察人 (9)韦怡如董事担任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经理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元大投信董事职务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
本案经有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出席股 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
刘宗圣/元大投信董事长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刘宗圣董事担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董事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兴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1栋2103-2105单元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业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无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