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2026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投信公告因股份转换案依据企业并购法第33条规定公告相关事项
- 事实发生日: 115/11/03
- 公司名称: 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子公司
- 相互持股比例: 不适用
- 发生缘由: 依企业并购法第33条规定,将公告下列事项:
一、元大投信与元大金控依企业并购法规定进行股份转换(下称本股份转换案)
,并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15年7月29日金管银控字第1150224616号函核准
,于完成股份转换后,元大投信将成为元大金控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本股份
转换案以民国115年12月4日为股份转换基准日,股份转换比例为元大投信每1股
普通股换发元大金控普通股5.2981股。
二、本股份转换案将于股份转换基准日(即115年12月4日)发生股权移转之效力。
三、股东应于股份转换基准日一日前(即民国115年12月2日前,含当日)将所持
有之元大投信股票提出于元大投信股务代理机构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
理部(106045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67号B1,电话:(02)2586-5859);
逾期未提出者,原持有之元大投信股票自股份转换基准日起失其效力。 - 因应措施: 不适用
-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
元大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