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2026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投信补充公告该公司接获定暂时状态暨紧急处置声请案之裁定
- 法律事件之当事人: 声请人:鼎创达股份有限公司
相对人: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称或处分机关: 智能财产及商业法院
- 法律事件之相关文书案号: 115年度商暂字第10号、115年度商暂字第11号
- 事实发生日: 115/06/11
- 发生原委(含争讼标的):
声请人愿供担保后,禁止相对人于民国115年6月12日之股东常会议决讨论事项第二案
「为本公司与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转换事宜」。
于前项声明之定暂时状态处分裁定做成前,请准与前项声明内容相同之紧急处置。 - 处理过程: 经智能财产及商业法院民事裁定,声请人请求定暂时状态处分暨紧急处置,
均予驳回。 - 对公司财务业务影响及预估影响金额: 公司财务业务如常运作
- 因应措施及改善情形: 无
-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2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
元大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