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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2025
元大金控公告本公司经第十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申请发行无担保普通公司债
  1. 董事会决议日期: 114/08/22
  2. 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 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无担保普通公司债
  3. 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 是
  4. 发行总额: 上限为新台币贰佰亿元整,发行额度经主管机关核准后两年内有效
  5. 每张面额: 新台币壹佰万元整。
  6. 发行价格: 暂订以面额发行。
  7. 发行期间: 以不超过十五年为原则。
  8. 发行利率: 采固定利率发行,票面利率以不超过年息3%为原则
  9. 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 不适用。
  10. 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 偿还到期之公司债、借入(发行)之银行借款(商业
    本票)及充实营运资金
  11. 承销方式: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视实际状况决定之。
  12. 公司债受托人: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视实际状况决定之。
  13. 承销或代销机构: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视实际状况决定之。
  14. 发行保证人: 不适用。
  15. 代理还本付息机构: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视实际状况决定之。
  16. 签证机构: 不适用。
  17. 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 不适用。
  18. 卖回条件: 不适用。
  19. 买回条件: 不适用。
  20.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 不适用。
  21.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 不适用。
  22. 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发行公司债于向主管机关申报发行生效后,得向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
    中心申请为柜台买卖交易。
    (2)本次公司债之发行条件等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依法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