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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25
元大金控公告董事会决议通过向子公司元大银行承购元大储蓄银行(韩国)所有股权事宜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元大储蓄银行(韩国)普通股 2.事实发生日:2025/7/3~2025/7/3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4年7月3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数量:13,516,024股
    每单位价格:韩圜11,990.73元
    交易总金额:韩圜1,620.67亿元,约当新台币35.4亿元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元大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之关系:关系人
    7.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 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集团组织重组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AON Holdings LLC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之关系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不适用
    前次移转日期:2016/4/25
    前次移转金额:韩圜1,433.54亿元
    8.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 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关系人取得日期:2016/4/25
    价格:韩圜1,433.54亿元
    当时与公司之关系:关系人
    9.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帐面金额:
    不适用 10.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11.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依双方签订之股权买卖合约书办理 12.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1)参考外部独立专家之股权价值评估及会计师之价格合理意见书 (2)元大金控董事会 13.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
    244.92元 14.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1)数量:13,516,024股
    (2)总金额:韩圜1,620.67亿元,约当新台币35.4亿元
    (3)持股比例:100%
    (4)权利受限情形:无
    15.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 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 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比例:97.42%
    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比例:113.07%
    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不适用
    16.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17.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为集团组织重组 18.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不适用 19.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0.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4年7月3日 21.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22.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志璟会计师事务所 23.会计师姓名:
    江志烽会计师 24.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北市会证字第四零二六号 25.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6.营运模式变更说明:
    不适用 27.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不适用 28.资金来源:
    不适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不适用
    30.其他叙明事项:
    (1)本案尚需经台湾及韩国主管机关核准。 (2)前次移转金额韩圜1,434.26亿元,业经本公司于105年4月25日代元大银行公告, 嗣后原股东AON依合约赔付元大银行韩圜0.72亿元, 元大银行取得成本因此减少为韩圜1,433.54亿元。 (3)本公告汇率换算以韩圜兑新台币为 0.021848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