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2025
元大金控公告补充说明本公司于114年08月22日公告董事会决议发行之无担保普通公司债发行条件
- 董事会决议日期: NA
- 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 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第二次无担保普通公司债 - 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 是
- 发行总额: 发行总额为新台币捌拾亿元整,分为甲券、乙券两种,甲券为新台币
伍拾亿元整,乙券为新台币参拾亿元整。 - 每张面额: 新台币壹佰万元整。
- 发行价格: 依票面金额十足发行。
- 发行期间: 甲券为五年期,乙券为七年期。
- 发行利率: 甲券为固定年利率1.57%;乙券为固定年利率1.60%。
- 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 不适用。
- 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 偿还因营运所需借入之银行借款或发行之商业本票。
- 承销方式: 委托证券承销商对外公开承销。
- 公司债受托人: 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或代销机构: 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办承销商。
- 发行保证人: 不适用。
- 代理还本付息机构: 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北分公司。
- 签证机构: 不适用。
- 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 不适用。
- 卖回条件: 不适用。
- 买回条件: 不适用。
-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 不适用。
-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 不适用。
- 其他应叙明事项: 不适用。
元大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