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控元大金控 元大金控元大金控 元大金控元大金控

重大訊息 重大讯息 Announcements
11/20/2025
元大金控公告补充说明本公司于114年08月22日公告董事会决议发行之无担保普通公司债发行条件
  1. 董事会决议日期: NA
  2. 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 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第二次无担保普通公司债
  3. 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 是
  4. 发行总额: 发行总额为新台币捌拾亿元整,分为甲券、乙券两种,甲券为新台币
    伍拾亿元整,乙券为新台币参拾亿元整。
  5. 每张面额: 新台币壹佰万元整。
  6. 发行价格: 依票面金额十足发行。
  7. 发行期间: 甲券为五年期,乙券为七年期。
  8. 发行利率: 甲券为固定年利率1.57%;乙券为固定年利率1.60%。
  9. 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 不适用。
  10. 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 偿还因营运所需借入之银行借款或发行之商业本票。
  11. 承销方式: 委托证券承销商对外公开承销。
  12. 公司债受托人: 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承销或代销机构: 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办承销商。
  14. 发行保证人: 不适用。
  15. 代理还本付息机构: 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北分公司。
  16. 签证机构: 不适用。
  17. 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 不适用。
  18. 卖回条件: 不适用。
  19. 买回条件: 不适用。
  20.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 不适用。
  21.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 不适用。
  22. 其他应叙明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