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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2023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证券(韩国)公告接获首尔高等法院就安邦控股等二家公司声请承认及运行仲裁判断之抗告审裁定
  1. 法律事件之当事人:
    声请人:Anbang Group Holdings Co. Ltd.(安邦控股)、Anbang Life Insurance
    Co. Ltd.(现更名为大家人寿)(以下合称安邦)相对人:元大证券(韩国)等五名东洋生命株式会社售股股东
  2.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称或处分机关:首尔高等法院
  3. 法律事件之相关文书案号:2022RA20034
  4. 事实发生日:2023/05/26
  5. 发生原委(含争讼标的):有关安邦前以五名售股股东为相对人,声请承认及运行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所为之仲裁判断事,元大证券(韩国)前于110年12月17日收受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承认该仲裁判断之裁定,安邦得就所声请之约韩圜1,318亿元及后续应付利息予以运行。元大证券(韩国)于110年12月18日提出抗告,抗告进程嗣由首尔高等法院进行审理。
  6. 处理过程:元大证券(韩国)于今日收受首尔高等法院承认该仲裁判断之裁定,安邦
    得就韩圜约1,274亿元、仲裁费用约韩圜229亿元及后续应付利息予以运行。
  7. 对公司财务业务影响及预估影响金额:元大证券(韩国)前已提列相关负债准备,
    将依裁定评估调整负债准备,惟元大证券(韩国)之实际赔偿金额,仍须视后续安邦请求运行金额及相关法律进程进展而定。
  8. 因应措施及改善情形:元大证券(韩国)将于今日对首尔高等法院之裁定提出
    再抗告,并与委任律师商讨其他可行之法律行动及救济进程。
  9.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2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