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2026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银行公告取得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 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 事实发生日: 115/5/27~115/5/27
- 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5年4月23日
- 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 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1)交易单位数量:34,631,403股
(2)每单位价格:新台币81元
(3)交易总金额:新台币2,805,143,643元 -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对人: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与公司之关系:非关系人 -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 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帐面金额:
不适用 - 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
不适用 - 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依双方签订之股份买卖合约办理 -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1)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会计师之股权价格合理性意见书
(2)决策单位:元大银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 - 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
56.82元 - 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元大金控:无
元大证券:
(1)数量:111,589,601股
(2)金额:新台币1,348,202,904元
(3)持股比例:6.44%
(4)权利受限情形:其中74,641,874股设置质押,不影响此次交易
元大银行:
(1)数量:34,631,403股
(2)金额:新台币2,805,143,643元
(3)持股比例:2.00%
(4)权利受限情形:无 - 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
(1)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比例:31.37%
(2)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比例:485.02%
(3)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不适用 - 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无 -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增裕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 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 否
- 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5年4月23日 - 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 否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勤美聯合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姓名:
钟志杰会计师 - 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金管会证字第7320号 - 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 否
- 营运模式变更说明:
不适用 - 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不适用 - 资金来源:
不适用 -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不适用
- 其他叙明事项:
1.本公司115年04月23日董事会仅通过授权董事长办理本交易相关事项,金额尚未确定。
2.本案须取得主管机关核准后始得办理交易事宜。
元大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