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mbership 董事選任程序 董事选任程序 Director Selection
Process 董事會多元化 董事会多元化 Diversity
Policy 重要決議事項 重要决议事项 Significant Board
Resolutions 公司治理主管 公司治理主管 Head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元大金控于114年6月13日召开114年股东常会选举第十届董事(含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114年6月13日至117年6月12日届满,连选得连任。第十届董事会由5位董事及4位独立董事所组成,6席男性及3席女性,平均年龄约63岁,董事成员平均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达44%。本公司不另设常务董事,董事会成员之专业背景涵盖金融、证券、银行、寿险及产业界、学术界,对于法律、金融监理或国际企业经营、并购、国际租税或资本规划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均有丰富之实务经验及专业能力,有助于提升董事会决策品质,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并有益于公司企业价值与绩效之表现。
元大金控董事长为翁健先生,总经理为黄维诚先生,董事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于108年12月25日本公司第八届第十次董事会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范」,明订各董事出席董事会之年度出席率(不含代理出席),宜达80%以上并列入董事绩效评估项目。113年共计召开13次董事会,董事平均出席率达100%,个别董事之出席率皆达100%。
「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责范畴规则」中明订董事主要的任务及职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权责划分表」及「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层负责明细表」,则揭示治理阶层、管理阶层与基层员工之各项工作职权,以贯彻分层负责精神,实施内部逐级授权机制。「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职责范畴规则」更明订独立董事主要任务及职责,期使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及公司营运发挥功能。
上市公司面临之市场环境日趋复杂及多元,为持续强化本公司董事之核心价值及专业优势与能力,本公司参酌相关规定订有「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进修办法」,每年规划办理董事进修课程,进修范围涵括董事进修地图之专业课程及核心课程。另依前揭进修范围、「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处理作业进程」之规定,本公司每年至少1次对现任董事办理防范内线交易及相关法令之教育宣导。
114年度本公司预计办理4场董事进修课程,讲题内容包括:7月10日「永续治理国际发展趋势与绿色风险因应策略(含永续信息揭露)」、8月7日「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发展趋势与内线交易防制实务分享(含反贪腐、反武器扩散) 」、9月18日「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与公平待客暨金融友善与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RPD)」及10月16日「数字科技风险下人工智能之安全挑战与未来趋势」,此外亦协助安排董事参与外部之ESG相关进修课程及论坛等,以持续提升本公司董事会专业职能,落实企业永续发展。
第十届董事提名名单及学经历专业背景说明 113年度董事进修情形
- 元大人寿董事长
- 元大银行董事
- 元大文教基金会董事
- 全家便利商店独立董事
- 元大银行董事长
- 元大金控总经理
- 元大金控、元大银行总审核
- 元大创投董事长
- 元大人寿董事
- 宝来证券董事、总经理
- 华侨银行常务董事、副总经理

- 国立政治大学金融系教授、商学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 元大人寿独立董事
- 寿险公会政策研究小组委员、新型态人身保险商品认定委员会委员
- 金管会保险业务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 环境部碳费费率审议会委员、温室气体管理基金管理会委员
- 耕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金管会保险局投资型保险审查委员
- 国立政治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兼任教授
- 保险安定基金董事、接管委员会委员
- 台湾期货交易所结算委员会召集人

- 元大证券独立董事
- 证券商业同业公会会务顾问
- 金管会证期局局长、副局长、主任秘书、组长
- 证券柜台买卖中心董事、监察人
- 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董事
- 中美洲银行驻中华民国(台湾)国家办事处代表

- 元大银行独立董事
- 金管会保险局局长、主任秘书、法律事务处处长
-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董事长
- 联邦商业银行副总经理
- 农业信用保证基金会董事
- 中央存款保险董事、法务室主任

- 国立台湾科技大学信息管理系特聘教授
- 国立台湾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信息管理系系主任、教授
- 电信技术中心董事长
- 国立台湾科技大学资通安全研究与教学中心主任
- 中华民国信息安全学会理事长
- 教育部顾问室顾问

- 元大金控总经理、策略长
- 元大证券董事
- 元大证券亚洲金融董事
- 元大亚洲投资(香港)董事
- 元大证券(香港),(泰国)董事
- 台湾证券交易所董事
- 元大银行运行副总经理
- 元大证券副董事长、总经理
- 元大证券株式会社(韩国)总经理

- 元大证券董事
- 元大人寿董事
- 元大文教基金会董事
- 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国际贸易大楼董事长
- 元大金控董事、总经理
- 元大证金董事长
- 元大银行董事
- 元大证券(香港)董事
- 新加坡金英控股公司董事

- 元大银行董事
- 元大人寿董事
- 元大文教基金会董事
- 元大金控首席运行副总经理
- 元大银行副董事长
- 元大人寿副董事长
- 元大京华证券董事

- 元大银行董事
- 台北市觉修宫董事长
- 信义御邸作品陈忠源负责人
- 台湾电力公司常务董事
- 行政院政务顾问
- 台北市消防之友会理事长
- 长佳机电监察人
- 私立延平中学董事长
元大金控订有「董事选任进程」,详细规范董事应具备资格及能力、候选人提名进程、选举方式、选票计算、选务、当选通知等事宜;另,考量董事会整体配置,亦同时规定董事间应有超过半数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亲等以内之亲属关系。「董事选任进程」中规定董事应具备之能力,包含营运判断、经营管理、危机处理、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及风险管理等9项能力,而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皆100% 具备运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
董事选任进程元大董事(独立董事)选举采候选人提名制度,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及董事会得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经董事会审查其符合董事所应具备条件后,送请股东会,股东应就董事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独立董事比例占董事会比例达 44%,并订定「独立董事之职责范畴规则」,期使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及公司营运发挥功能。
各独立董事自就任以来,除参加例行之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外,并时常与公司经营领导阶层、各部室主管与业务经办同仁,研商公司治理或经营发展之相关事项,以期与经理阶层间发挥相辅相成之效益。为促进组织运作效率与业务决策计划,本公司除提供每位独立董事专属的办公室及相关配备外,并设有一位专属秘书,以便随时协助处理各项行政庶务,而独立董事每周多次亲临公司,投入相当时间,勤读会议数据,及约询相关主管深入了解本公司财务、会计、审核、风控等各项业务运作情形,以忠实运行业务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第十届独立董事选任之相关消息 独立董事之职责范畴规则 第九届独立董事之独立性要件 第十届独立董事之独立性要件依据本公司「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办法(下称绩效评估办法)」之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每年应依评估进程及评估指针运行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113年度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结果,于113年12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提名委员会及113年12月25日第九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讨论通过。
本公司考量公司状况与需要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并至少应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提升董事会决策品质
三、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四、董事之选任及持续进修
五、内部控制
六、对永续发展(ESG)之参与
董事成员(自我或同侪)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一、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握
二、董事职责认知
三、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四、内部关系经营与沟通
五、董事之专业及持续进修
六、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审计委员会职责认知
三、提升审计委员会决策品质
四、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及成员选任
五、内部控制
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薪资报酬委员会职责认知
三、提升薪资报酬委员会决策品质
四、薪资报酬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五、内部控制
永续发展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永续发展委员会职责认知
三、提升永续发展委员会决策品质
四、永续发展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五、内部控制
提名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提名委员会职责认知
三、提名审查及决策
四、提升提名委员会决策品质
五、提名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六、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应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
二、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认知
三、提升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品质
四、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
五、内部控制
本公司自行办理之绩效评估作业采用内部问卷方式进行,由绩效评估之运行单位收集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活动相关信息,分发填写附表一「董事会绩效考核自评问卷」、附表二「董事成员(自我或同侪)考核自评问卷」、附表三「审计委员会绩效考核自评问卷」、附表四「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考核自评问卷」、附表五「永续发展委员会绩效考核自评问卷」、附表六「提名委员会绩效自评问卷」及附表七「风险管理委员会绩效自评问卷」等相关自评问卷,统一回收后,针对评估指针之评分标准,记录评估结果后,并提报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讨论。
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结果将提供于提名委员会,作为遴选或提名董事候选人时之参考依据;并将个别董事绩效评估结果提供薪资报酬委员会作为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参考依据。
为提升董事会之运作成效,依绩效评估办法规定,至少每三年1次委由外部专业独立机构或外部专家学者进行。安排运行董事会绩效评估的外部评估机构或外部专家学者团队,应符合具备「专业性及独立性」、「主要为承办有关董事会相关教育训练课程」、「提升企业公司治理等服务的相关机构或管理顾问公司」,并聘任至少3位董事会或公司治理领域之专家或学者,评估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运行情况,完成外部评估分析报告并提出评估结果与改善计划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本公司于113年7月委托「社团法人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就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期间进行董事会绩效评估,该协会委派评估专家三位组成董事会绩效评估访评小组,透过参阅本公司提供之各项书面数据、公司董事会成员填覆之在线问卷结果与公开信息,并访谈相关成员,完成本次外部董事会绩效评估。董事会成员在线问卷部分,特别针对董事会运作性能分为五大构面:董事会之组成与分工、董事会之指导与监督、董事会之授权与风管、董事会之沟通与协作及董事会之自律与精进,共30个子题,对所有董事会成员送出不记名问卷,请教个别董事对不同构面之不同子题的认同度。
该机构及运行专家与本公司无业务往来具备独立性,并于113年10月29日提出评估报告。本公司于113年12月25日第九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报告评估结果,并依据评估结果,作为本公司后续规划、建置及强化董事会职能之参考。
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对本公司之评估摘要及建议与本公司改善行动如下:
评估摘要:
「
贵公司董事会于111年改选,新届董事维持9席,独立董事占4席,其中1席为女性。董事会成员专业背景多元,并具丰富实务经验,符合公司营运发展及策略目标之需求。贵公司董事会辖下设置5个功能性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贵公司每年定期检讨各功能性委员会之职掌及组成,展现与时俱进与配合营运发展之决心。
贵公司重视接班梯队人才培育,提名委员会定期督导高端经理人培训发展与继任计划。贵公司重要高端主管约95%系由内部职务轮调及晋升而担任,且培养接班人已纳入各级主管绩效考核之重要指针。
贵公司于新任总审核任命前,安排与独立董事面谈;独立董事每年以口头咨询或书面方式参与总审核、风控长及公司治理主管之年度绩效考核,充分落实审计委员会督导财务报导与内控制度之职能。
贵公司为落实公司治理并提升董事会性能,今年第三度委托本协会进行外部评估。本次评估中,所有董事会成员均回复在线问卷,就五大构面整体而言,认同度达6.97分(满分7分),显示贵公司重视公司治理,展现自我精进,不断提升董事会性能之企图心。
」
建议:
- 贵公司本届董事会中已选任1席女性董事,建议依贵公司于113年4月通过修订之董事会多元化目标,于下届(114年)董事会改选时,除依公司营运发展需求外,宜增加女性董事席次达三分之一,以提升整体董事会之性别多元性。
- 贵公司已设有永续发展委员会,并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下设诚信经营办公室及企业永续办公室。建议贵公司可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之上市柜公司永续发展行动方案(112年)之倡议,考虑设置永续长,协助统筹永续策略之推动与跨部门合作之协调,并监督永续项目运行成效。
- 本公司于113年4月24日第九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业已将不同性别董事席次占比达三分之一纳入多元化政策目标,规划114年董事改选时,本公司将增加女性董事,以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为目标。
- 本公司于113年12月25日第九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通过将企业永续办公室之负责人定名为永续长,冀由永续长带领企业永续办公室持续统筹永续策略之推动与跨部门合作之协调,并监督永续项目运行成效。
本公司董事成员之选举采提名制,由提名委员会依该届董事应选之名额及所需具备之条件,延揽及推荐适合之候选人,经董事会议决通过后并同股东推荐人选,于股东会选举之。
董事成员之继任规划,除应符合法令规定条件外,将依据公司发展方向与中长期策略目标,考量董事会成员所需之专业知识、技能、经验及性别等多元化背景暨独立性之标准,寻觅适合之人选。继任人选除考量多元化之专业知识技能(如金融、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行销、科技或风险管理)及产业经验外,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包括营运判断能力、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包括对子公司之经营管理)、危机处理能力、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及风险管理知识与能力。
另为兼顾金融控股公司董事会专业董事之配置规划及公司营运策略发展,董事会成员除上开各项能力外,并应能具备与公司经营主轴、中长期稳健成长发展策略之能力及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俾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与督导功能。
本公司现行重要经营团队及功能长均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除熟悉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之运作外,对于公司策略之拟定及发展、内部控制与法令遵循监督与运行、风险管理之控制与因应,均可透过经验交流与切磋交互,逐步提升专业知能与决断能力;并配合各项董事进修课程之学习机制与管道,持续提升继任董事之专业知能与素养。此外,本公司透过派任专业人士及高端经理人至各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参与子公司之发展规划、内部控制、法令遵循与风险控制等之监督与管理,完善其担任金控未来董事之能力。本公司现任总经理、功能长及相关主管多于子公司历练过董事、监察人职务,实已熟稔董事会运作、决策及各公司之内控、风控、法令遵循及公司策略规划等事项,此种透过实务参与结合个人专业淬炼,均可提升决策视野及督导能力,实为金控董事会继任规划之绝佳人才库。本公司对董事及派任至各子公司董事,每年均进行绩效考核;各公司内部对高端管理人员亦有绩效目标之考核,均可作为尔后选任董事接班人选之参考。
整体而言,本公司董事继任计划除延揽外界适合之专业人士外,亦透过公司内部及各子公司董事、高端经理人历练之培养,储备未来继任之人选,俾能兼顾「专业」与「传承」,为公司永续经营奠定良好基础。
本公司114年6月13日全面改选董事会,依据公司发展方向与中长期策略目标,选任本公司黄维诚策略长、元大证券马维建董事及王咏心独立董事、李满治独立董事及吴宗成独立董事为新任董事,其专业资历符合本公司多元化政策及目标,为适当之继任人选。
114年度本金控延揽多位专业人士担任子公司独立董事,包括陈正祺先生(前经济部政务次长)、王咏心女士(前金管会证期局局长)、李满治女士(前金管会保险局局长)、陈美足女士(前合库金控总经理)、吴安妮女士(国立政治大学会计系教授)及朱德芳女士(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担任子公司元大证券、元大银行之独立董事。透过外部专业人士加入金控各子公司董事会,不仅提升决策视野,更深化督导能力、强化公司治理,也显著提升董事会性能。
现任金控翁健董事长、黄维诚总经理;元大银行张财育董事长、周筱玲副董事长;元大证券陈修伟董事长、王义明副董事长;元大期货林添富董事长;元大投信黄廷贤副董事长;元大国际资产杨荆荪副董事长;元大创投林佩宸董事长;元大证金吴杰董事长,皆曾任本金控集团高端管理职务,均为本公司落实「专业」与「传承」董事继任计划之具体展现。
- 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
- 专业知识技能:特别是专业背景(如金融、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行销科技或风险管理)、专业技能及产业经验等。
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运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其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 营运判断能力。
-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 经营管理能力(包括对子公司之经营管理)。
- 危机处理能力。
- 产业知識。
- 国际市场观。
- 領导能力。
- 决策能力。
- 风险管理知識与能力。
依前揭多元化政策,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目标及落实情形如下:
- 独立董事占董事席次比率达40%以上;
本公司独立董事共4席,占比为44%。 - 自第十届董事会(114年)起,以不同性别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达三分之一为目标;
本公司114年第十届董事会,已选任杨晓文、王咏心、李满治三位女性董事,女性董事比例达33%。 - 依「金融控股公司发起人负责人应具备资格条件负责人兼职限制及应遵行事项准则」规定,设置符合自然人专业资格之董事席次。
114年选任第十届董事共9席(含4席独立董事),以自然人身份当选之自然人专业董事共5席,符合前述准则应设置4席自然人专业董事之规定。
董事成员产业经验包括金控、证券、银行、保险、信息技术、营建、资产管理、公用事业、机电、教育及零售等产业,并具备金融、行销、风险管理、信息技术、法律、财务、资产管理、工程与营建及精算等专业技能。董事具有营运判断、经营管理、危机处理、国际市场、并购、领导与决策及财务分析等多项专业能力,对本公司海内外业务管理、经营决策及风险控管等各项策略及计划之发展均有良好之贡献。本次选任第十届董事符合本公司多元化政策及目标,将能发挥所长持续协助本公司在兼顾「稳健获利」、「风险控管」及「永续发展」三大核心理念衡平下,朝向「亚太区最佳金融服务提供者」及「国际永续标竿企业」两大目标迈进。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中,翁健董事长于108年7月至114年6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并曾任元大银行董事长,其投入金融领域已逾30年,历练证券、银行、创投、人寿保险与金控,担任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与运行之重要推手,为本公司金融、证券及银行专业董事;黄维诚董事现为元大金控总经理兼策略长,其在元大服务将近30年,曾担任元大证券国际营运部资深副总经理、元大银行运行副总经理、元大证券株式会社总经理、元大证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等职务,具有丰富的跨国企业经营管理及并购经验,为本公司金融、证券专业董事;马维建董事现为元大证券及元大人寿董事,并曾担任元大证券亚洲金融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总经理、复华证金董事长、元大京华证券运行副总经理及国际营运部副总经理,具有完整证券及金控公司经营管理及国际化之经验。其于担任本公司总经理期间,借由专业机构之认证机制,深化并落实推动公司治理制度,除完善集团各项内控制度,并提升集团集成成长效益,为本公司自然人金融及证券专业董事;马维辰董事自102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凭借其对金融业及产业之洞察力,引领本集团推动财务、业务上之集成,带动集团五大事业体共同成长,朝向亚太区最佳金融服务提供者之愿景稳步迈进,为本公司自然人金融专业董事;杨晓文独立董事曾于金融监理机关暨周边事业担任重要职务,推动公司治理及金融实务运作之经验丰富,为本公司自然人金融及保险专业董事;王咏心独立董事现担任元大证券独立董事,曾担任金管会证期局局长、副局长、组长及主任秘书,及柜台买卖中心董事、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董事、中美洲银行驻中华民国(台湾)国家办事处代表等职务,其对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之改革、交易制度之完善及多元化商品之推动贡献良多,为本公司金融及证券专业董事;李满治独立董事现为元大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曾担任金管会、保险局局长、主任秘书、法律事务处处长,及中央存款保险法务室主任、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董事长、中央存款保险公司董事及农业信用保证基金会董事,具备深厚之法学素养、保险监理、纷争解决经验,及丰富之银行、保险实务经验,为本公司金融、银行及保险专业董事;吴宗成独立董事现为国立台湾科技大学信息管理系特聘教授,曾任国立台湾科技大学信息管理系系主任、教授、资通安全研究与教学中心主任、管理学院院长等职务;并曾担任财团法人电信技术中心董事长、中华民国信息安全学会理事长及教育部105-114年资安人才培育计划之主持人等,其专长及研究领域包括公开密钥密码学及密码协定等,专精信息安全领域研究,为信息安全相关领域之专业领导人,为本公司资安专业董事。
除此之外,具备法律专业者有翁健董事长及李满治董事;具备信息技术专业者有马维辰董事及吴宗成独立董事;具备财务专业者有杨晓文独立董事及王咏心独立董事;具备营建与工程专业者有马维辰董事及陈忠源董事;具备资产管理专业者有黄维诚董事及马维建董事。整体而言,本公司董事在并购专业、风险管理、行销与经营管理、金融银行保险业务及公司治理、永续发展议题等,均具有丰富之实务经验及专业能力。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平均任期为3年,1位董事任职期间为12-16年,1位董事任职期间为8-11年。本公司董事6名男性及3名女性,年龄分布情形为3位在51-60岁,5位在61-70岁,1位在71-80岁,平均年龄为63岁。
落实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情形(第九届) 落实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情形(第十届) 董事专业资格及独立性 (第九届) 董事专业资格及独立性 (第十届)
- 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部分条文事。
- 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部分内容事。
- 通过本公司113年度董事酬劳发放事。
- 通过本公司经理人113年度员工酬劳分配事。
- 通过任命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之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并建议召集人事。
- 通过任命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之永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并建议召集人事。
- 通过任命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之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并建议召集人事。
- 通过选任本公司董事长事。
- 通过推举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之提名委员会委员事。
- 通过本公司114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告事。
- 通过提名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事。
- 通过本公司11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 通过调整本公司与元大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元大金融广场之租赁标的,重行签订租赁契约事。
- 通过本公司114年股东常会召开相关事项。
- 通过本公司113年度董事酬劳分派事。
- 通过本公司113年度员工酬劳分派事。
- 通过本公司113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事。
- 通过本公司113年度盈余分派案。
- 通过本公司113年度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
- 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文事。
- 通过有关元大证券等五家子公司提报共同参与「南京复兴都更案」,拟提高全案预算事。
- 通过有关元大证券等五家子公司自有资产「南京复兴都更案」办公区域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总预算案。
- 通过子公司元大银行元大金融广场大楼兴建案之钢结构工程及建筑工程(含水电)工程追加费用事。
- 本公司113年下半年度数金业务报告。
- 通过本公司114年度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审计品质指针评估暨委任、报酬事宜。
- 通过修正「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部分条文事。
- 通过本公司零信任架构导入规划及评估报告事。
- 为落实公司治理,加强公司提供董事行使职务之支持,促使董事会发挥应有功能,依照主管机关新版公司治理蓝图之政策规划,本公司于107年11月28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设置公司治理人员,由董事会主任秘书担任,并于108年3月6日董事会决议调整为「公司治理主管」,其具备于金融相关机构及公开发行公司从事法务、法令遵循、内部审核、财务、股务或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单位之主管职务三年以上之专业资格。
- 本金控长期以来皆由主任秘书负责董事会之议事作业及协助遵法等公司治理事务。为配合政策推动,指派现任主任秘书周副总经理纹祺为本公司之公司治理主管。
- 依据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57-2条规定,公司治理主管职掌事项如下:
- 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
- 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
- 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
- 提供董事运行业务所需之数据。
- 协助董事遵循法令。
- 向董事会报告其就独立董事于提名、选任时及任职期间内资格是否符合相关法令规章之查看结果。
- 办理董事异动相关事宜。
-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等。
- 113年度业务运行情形如下:
- 办理113年度股东会会议相关事宜 (1)依据公司章程及本金控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五十七条之二规定,协调各单位办理股东会之议事相关作业。
- 督导办理本公司董事会重要规范之研修调整,包括修正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范、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提名委员会组织规程、风险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董事进修办法、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办法…等。
- 督导办理第十届(112年度)公司治理评鉴,荣获上市公司排名前5%;金融保险类排名前10%。
- 协助办理CG6014(2023)公司治理制度评量,并获得特优认证。
- 办理三年一次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外评作业,并依据评估建议研拟改善行动方案。
- 办理本年度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自评作业。
- 办理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之议事作业,强化议事进程遵法及利益回避事宜。
- 提供董事运行业务所需之数据,提醒董事于运行业务或董事会决议时(后)应遵守之相关法规;并于会后针对董事建议或意见,追踪后续处理情形及进度。
- 协助办理董事会遵循诚信声明书及财报保密声明书之签署,并严格把关反洗钱及防制内线交易之作业。
- 办理董事进修相关事宜,协助董事践行多元进修机制。
- 向董事宣导法令异动,协助董事遵法及办理相关申报事宜。
- 协助董事遵循「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闭期间交易本公司股票」之规定,并依法公告年度财报及季报之董事会召开日期。
(2)协助召开年度股东常会
(3)协助完善股东会相关作业,顺利推动议事事宜。
(4)协助股东了解本公司之公司治理运作,督导网页数据之更新,以确保股东权益。
- 元大银行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 元大金控综合企划部副总经理
- 元大金控策略规划部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