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8/2024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证券公告处分不动产
- 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同区承德路三段210号2楼、2楼之1、2楼之2、地下1楼、地下2楼及其座落土地 - 事实发生日:2024/3/28~2024/3/28
- 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土地总面积约205.5坪,建物总面积约1280.6坪交易总金额:新台币816,300,000元 -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且非公司关系人 -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不适用
-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不适用
- 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
预计处分利益约新台币5.37亿元 - 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依不动产买卖契约书之约定 -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价格决定参考依据:不动产估价报告书
决策单位:董事会 - 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展茂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评价金额合计新台币660,999,513元。邦德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评价金额合计新台币672,483,852元。 - 专业估价师姓名:
展茂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蔡明航估价师邦德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毛秉基估价师 - 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蔡明航:(109)北市估字第000285号
毛秉基:(106)桃市估字第000053号 - 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 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 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不适用
- 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不适用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 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 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不适用
- 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依服务费协议书约定 -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活化及充分运用资产效益 - 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无
- 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 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3年3月28日 - 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3年3月19日 - 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否
- 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 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 其他叙明事项:无